设置

关灯


第28章 父债需要子还吗?(2019-4-17修)

    这一天对于郝好来讲,是收获的一天,不仅仅以后的业务收入有了保障,而且在何远山一案中,也获得了不小的利益。

    在和宁丹与凌怀远分别后,郝好才看了下红包,里面放了整整五千大洋,这可是郝好毕业以来最大的一笔收入了。

    走在回家的跑上,他心底乐开了花。

    幸福都是奋斗来的,只有自己努力了,在得到别人的认可后,钱只会挣得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回到家中,天已经很晚了,老爸和老妈都还没有休息。

    看着正在慢慢变老的父母,郝好心里有酸。

    他拿出那个大红色,递给了老妈。

    “怎么这么多钱?”老妈接过来,打开一看,被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“今天有个案子赢了,委托人给包的红色。”郝好无所谓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你自己收好,将来娶媳妇用。”老妈又把红色塞到了郝好的手里。

    “妈,你留着吧,妹妹也正是用钱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就在两人推来推去的时候,老爸在旁边突然茶言问道:

    “你这做律师的,怎么随便收委托人的红色?”

    “这个案子委托人本来都没想到能胜诉,结果我们打赢了,所以就给了些奖金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懂你们这个行业,我只想告诉你,做任何事情都要讲规矩,不能收的钱的不能收。”老爸看上去一脸的严肃,但郝好知道,老爸是为了自己好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就好,钱你自己收起来,我还能养活这个家。”老爸面无表情的说完,起身离开客厅,回卧室去了。

    “留着吧。”老妈疼爱的拍了拍郝好的手,也回卧室去了。

    郝好独自坐在客厅里,他的鼻子有些酸,“我一定要让你们过上好日子。”

    第二天来到办公室,郝好拿出洛琳案的档案袋。

    何远山的案子大功告成,可洛琳与环宇商贸的纠纷,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处理呢。

    是继续还是就此放弃,还需要听听洛琳的想法才行。如果继续的话,要怎么样才能拿到洛琳与环宇商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呢?

    郝好的一只手在桌子上不紧不慢的敲着,另一支手的大姆指托下巴,食指和中指夹着鼻子,而中指在轻轻地摩挲着。

    仍然毫无头续,郝好决定换换脑子,也许过一会儿就会找到新的思路了。

    天天法律网,郝好扫了一眼,今天咨询比较多。随手点开一个叫“花有缺”的网友的咨询:“律师你好,我想咨询一下,我们国家有父债子还这一规定吗?”

    好吧,看来咨询人遇到了点小问题。

    “我们国家法律没有这项规定。”郝好写好的回复意见,准备提交。但他突然想到了继承法中好象有那么一条规定,是和父偿子还有关的。

    打开法宝,输入了“继承债务”这两个关键词,果然,找到了《继承法》。我国《继承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,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,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。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,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。

    根据这一规定,在我国,“父债子还”是有条件存在的,并不是绝对不还,也不是一定要还。

    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,郝好开始回复:

    “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,父亲在死亡时,仍有未清偿的债务的话,继承人应当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。如果继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,则以继承的遗产为限,超出部分,继承人没有偿还义务。简单地说就是:父债子还是有限度的,只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;超出部分,子女可以不偿还。”

    检查一遍,没有问题,提交。

    还没有等郝好关闭页面,“花有缺”就追加了提问。看来这人一直在线等着呢。

    “花有缺”:“如果子女放弃了继承,是不是我们就可以不还了?”